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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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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标准
点击次数:1274  更新时间:2018-12-13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
1 企业资产

 

 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。

 

2 企业主要人员

 

(1)市政公用工程、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2 人。
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(或机电工程)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。
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、低压电工、维修电工、安装电工等齐全,且不少于 12 人。
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。


3 承包工程范围

 
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600 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。